
二、目的:為落實國內三級裁判制度,提高我國電子競技裁判素質、培養裁判人才、健全裁判制度、增進裁判知能,進而提升我國整體電子競技運動水準,特辦理本活動。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四、主辦單位:中華民國電子競技運動協會。
五、協辦單位:弘光科技大學、大專院校體育總會電子競技委員會
六、舉辦日期:114年04月11日 星期五 至04月13日 星期日,09:00-18:00,共3天。
七、舉辦地點:433台中市沙鹿區台灣大道六段1018號EB101 ( 電競暨多媒體遊戲發展實驗室 )
八、報名資格::(需符合以下三項條件)
(一) 裁判須年滿 18歲以上、(以報名截止日為限),且嫻熟電子競技運動技術及知識者。
(二)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含同等學歷),有志於電競產業工作者。
凡欲取得中華民國電子競技運動協會丙級裁判證者必須符合本會相關規定。
九、 實施方式:
(一) 由中華民國電子競技運動協會規劃課程、遴聘講師,以集中上課方式辦理。
(二) 參加講習之學員由中華民國電子競技運動協會報請有關單位給予公假登記。
(三) 講習會期間之交通、住宿事宜請自理(本次講習提供午餐)。
十、 報名方式:
(一)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14年04月07日(一) 17:00 截止。(延長開放至4月8日)
(二) 報名費:新台幣2,500元(含午餐)。
(三) 聯絡人:陳光華,聯絡電話:04-26318652 #5451。
備註:
(1) 報名人數限制:以 50人為限,達20人以上即開班(額滿則提前停止受理)
(2) 凡參加本次講習會無缺席者,筆試成績達 75分者,由中華民國電子競技運動協會核發丙級裁判證。
(3) 學員在會內儘量避免缺課,如遇有特殊事故必須親自處理時,應填具請假單,方可離會。但不得超過四小時,否則不予核發結業證書及裁判證。
(4)本辦法奉核准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訂公佈之。
十四、匯款資訊
(1)銀行 (004-0576) 臺灣銀行台中港分行
(2)帳號:057004177441
(3)帳戶名稱:弘光科技大學
(4)請於匯款完畢後3天內將相關收據或匯款帳戶後5碼,傳送至 ieic@hk.edu.tw 信箱,以便工作人員確認帳款資訊。